“價值上百萬的礦產,未經任何部門批準,公然開著機器進行開采……”昨日上午,四川彭州市國土資源局有關負責人說,今年3月4日,彭州成立聯合執法大隊以來,先后查處了各種非法開采行為共20起,審查各類違法嫌疑人30余人,擋獲各類作案工程機械、運輸工具共計26臺。今日上午,彭州市將在新興鎮召開公處大會,對其中涉嫌制造銷售假冒水泥、非法采礦的9名嫌疑人執行公開逮捕,宣布對6起非法開采案的行政處罰決定。據悉,這是彭州市首次開展整頓和規范災后重建期間市場經濟秩序專項行動。
今年3月6日,彭州市翔羽頁巖磚廠在未取得合法采礦許可權的情況下,在其廠區內偷采軟質頁巖3200立方米。接報后,聯合執法大隊趕往現場,擋獲了正在盜采的不法人員和機器。經調查,彭州市國土資源局認為,該磚廠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之規定,決定對其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金10萬元的頂格行政處罰。
3月4日,彭州市成立了由彭州市紀委、公安局、國土局、林業園林局等部門組成的整頓市場經濟秩序聯合執法大隊。據介紹,為了徹底阻止非法開采,彭州市推出了鎮、村(社區)干部責任制。將各鎮管理國有資源工作情況納入目標考核,與年終獎懲掛鉤。對轄區內發生盜采不制止、不報告,或多次發生盜采行為的,要給予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嚴禁國家工作人員、鎮村(社區)干部陷入非法利益格局。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從嚴懲處。